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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项目按照《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设计技术规范》设计、建造的危险废物焚烧炉处理系统。采用国内国际成熟的工艺和焚烧技术,确保危险废物经焚烧系统处理后尾气安全达标排放。系统配套预处理及进料系统、焚烧炉系统、尾气净化系统、电气仪器仪表控制系统、辅助系统等设备。焚烧系统设计排放指标满足规范GB18484-(征求意见稿)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、HJ/T176-2005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过程建设技术规范、HJ2042-2014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的要求。
适用范围
1、危险废物集中处理。
3、处理量:30t/d~100t/d。